你不在乎版权,自有版权法对你重拳出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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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先知识产权

 

那时候盗版书非常猖獗,小编的一个土豪朋友家也曾开过印刷厂,做过盗版书生意,赚了很多钱,但最后被处罚了,赔的血本无归,虽然现在依然是郑州非常有实力的富二代,但这种投机倒把的事情却再也没碰过了。

现在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,人们的版权意识也越来越重,却仍有一些人想要在盗版书这一非法行业做出一片天地。

查阅法院卷宗可以发现,郑州一男子李某在长葛市一村庄开设了印刷厂,雇佣工人印制盗版图书,将图书存放在新密市、新郑市、长葛市等地的出租民房内对外销售,案发时警方共查获盗版图书652335册。

 

一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盈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。

本案仅查获的库存图书就达到了六十多万册,这得盗版了多少作家的心血啊?!要知道,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,每一部图书,都像他们十月怀胎的孩子一样真贵,短短的几行字,可能是他们揣度一周写出来的,而盗版印刷一页字也不过一秒钟。

盗版是对创作者最大的不尊重。
 

 

同样还有一个侵犯著作权的案例,发生在南阳。

南阳市某汽车4s店未经授权,在其公众号编发的一期宣传广告中,擅自使用“葫芦娃”的动画形象及相关片段。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遂起诉到法院,要求4s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损失5万元。

作品的发表、改编、复制和传播等权利均属于著作权人,尊重著作权、有力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,我国文化事业才能更加蓬勃的发展,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才能更加的丰富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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